8月31日,天津东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部署推动会。东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大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安排8月至10月在东丽区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和推动解决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要问题,督促推进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夯实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法治基础,构建和形成具有天津特色、东丽特色的乡村振兴格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农街道要依法依规和政策要求直面问题找差距、主动作为解难题,不断提高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整体水平和成效。
李大勇要求,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谋划协调,强力推动落实,组织参加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知法律明政策,正确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握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标尺,把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标尺,完善听取汇报、开展检查、集中座谈、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工作举措,加强创新,强化分析和研判,精准发力,找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的成效和不足,找出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强调,这次执法检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会上,区农业农村委就全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情况作了重点汇报,区财政局、区规资局、区人社局等执法部门单位作了书面汇报。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对各单位上报的佐证材料和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下一步执法检查组将深入有关街道和点位进行实地调研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宝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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