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式实施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1日讯  “这是改正通知书,请您在这个月20日之前办理好污水排水管网许可证。”9月1日上午10时34分,后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后湖一路的一处洗车店,对洗车店店外洗车的行为进行现场执法。当天是我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正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天。

后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正在执法。    记者夏晶 摄

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获悉,7月28日,我市明确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和经法定程序下放的涉及城管、城建等13个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的行政执法权,其中中心城区街道146项、新城区街道201项。

之前,市城管执法委依托市智慧城管平台,充分参与建设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平台已经完成执法事项、文书、流程、执法人员及各级审核人员名单、罚没账户等各类事项的植入和测试工作;各赋权市直部门也积极参与其职责范围内下放执法事项的衔接等工作。

1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后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员任骞告诉记者,今天是他们以街道办事处名义首次开展行政执法。

后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队员正在执法。    记者夏晶 摄

10时30分,任骞和另外两名执法队员一起来到洗车店。“之前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这家洗车店在人行道上洗车,今天我们要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执法队员进店查看了营业执照等证件,现场检查了洗车店污水三级沉淀池,并现场向老板宣读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记者在通知书上看到,落款单位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这一新执法机构的设立并正式开展工作,将形成管理规范、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制度健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

(长江日报记者夏晶 通讯员白云 实习生朱安琪)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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