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事关秋季中小学入学安置、转学!

关于开展第六师五家渠市2022年秋季入学安置及转学业务办理的公告

根据《兵团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现将第六师五家渠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插班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16日

二、对象及要求

(一)义务教育

学生因正当理由(如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校长同意并签字,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转学一般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拟转入学校的班级学生数确已满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拟转入学校原则上不予接收,学生(或监护人)应自行与其它班额未满的学校联系转学事宜。

1.入学安置:截至目前报名未被录取的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师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目前未被录取的具有师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22年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转学:有转学需求的师市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普通高中

学生因正当理由(如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或监护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校长同意并签字,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凡录取到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只能转入同类同等办学水平且学位未满(每班不超过55人)的学校;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

(三)具体要求。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师域外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如有师市户籍可转回)。师域内学校原则上不转学,直线距离超过五公里视情况办理。大校额学校及无空学位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不同类别的学生应提供不同的材料,要求如下:

1.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户口本,转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卡;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转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卡;所有转学生还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提供相应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向户籍、房产(租房)所在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及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需接受监护人递交的申请。按照学校要求和途径提交转学材料,材料不全的,可于线下复课后提交。

(二)审核研判。学校对接收的转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研判。

(三)告知结果。学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告知学生监护人,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原因,不得相互推诿。

(四)办理手续。学校已接收的转学生,学籍管理员应在开学复课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为其办理学籍转入业务,并上传相关材料,由教育局进一步审核完成转学手续。

(五)统筹安排。因申请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学校请示教育局,由教育局审核研判后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超过办理时限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2022年秋季转学申请。

 来  源丨教育科

 编  辑丨邵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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