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周高剑/文图)9月2日,在汝南县司法局,受援人刘某科代父亲刘某福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公平正义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凌云手中,并对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焦阳为他和家人提供的帮助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据了解,2021年5月25日6时许,当事人刘某福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汝宁大道与西城大道路口与张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福受伤。送医后,经诊断刘某福为右侧额叶脑挫裂伤血肿并脑疝、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经司法鉴定为颅脑损伤一级伤残。
然而,刘某福的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经过多方交涉无果后,当事人刘某福的儿子刘某科向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在了解情况后,当场予以受理,并指派了来自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焦阳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焦阳律师第一时间进行案件调查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经过法庭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保险公司赔偿刘某福各项经济损失644452.72元。
据悉,刘某福是法律援助受援群体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汝南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了法律援助的服务效能。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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