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代琪 谭茗尹
近日,家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家山社区的居民发现,社区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楼道里、公交车站上的小广告不见了,背街小巷长期堆放的垃圾也得到了清理。原来是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与该社区组织的“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起了作用。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机会,让我在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同时,对社会贡献微薄力量,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在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秦军(化名)感慨道。秦军是汉南区检察院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机制的第一批人选。
10月7日,秦军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永安收到案件后,发现秦军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为促进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悔过自新、自觉守法,作出让秦军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决定。
据悉,汉南区检察院自今年8月以来,积极推行拟不起诉案件适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令工作机制,与共建单位朱家山社区联合开展了“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管理模式。
“我想帮助社区打扫卫生、清洁家园。”在选择服务项目时,秦军说道。
“我们对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意愿和能力,拟依法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制定‘微心愿’公益志愿服务清单,供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由选择。”全永安表示。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服务内容不仅涵盖“红马甲”环保、“红喇叭”科普、“红帽子”暖心志愿服务等基础事项,同时还会根据社区治理中收集居民的诉求和共同缔造治理的项目制定相对应的服务内容。
对于犯罪嫌疑人经社会公益服务合格,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未按照要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或者社会公益服务不合格的,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秦军已完成42小时的志愿服务,并通过了公开听证会对其服务行为的评价考核,得到了不起诉决定处理。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张文桥表示:“该机制已适用88人,参与社会服务超过1480个小时。我们也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社会溯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