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威海市企业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9月1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有关情况。

为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威海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起草了《威海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草案)》,《办法》包括分级分类标准和监管频次、分级分类监管的方式和例外情形、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流程和监管要求等22条内容,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威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邹德生:"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卫生健康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领域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划分为重点监管领域,除此之外的其它领域划分为一般监管领域。将企业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对A类企业年度内抽查比例不得超过3%,对B类企业,年度内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对C类企业,年度内抽查比例范围为5%—49%,对D类企业,年度内抽查比例范围为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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