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与防城港海警局签署协作协议


为探索受理海事刑事案件,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和海警执法职能作用,完善海事司法与海警执法协作配合联动机制,9月2日,北海海事法院与防城港海警局举行《共同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安全战略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并就协作协议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晓岚,防城港海警局局长鲁瑜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签约仪式由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名胜主持。

马晓岚表示,海事法院和海警局同为国家经略海洋、管控海洋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协作协议,将进一步促进双方的交流合作,推进海事司法体制的完善,为海事法院探索受理海事刑事案件,与海警局合力打击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海上违法行为和依法惩治海上犯罪,共同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安全奠定了重要基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鲁瑜表示,防城港海警局愿与北海海事法院深化合作交流,完善合作机制,切实履行好战略协作协议内容,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互相配合、协作联动,共同为维护北部湾海域的安全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海洋主权和海上秩序贡献力量。

根据协作协议,双方将通过探索搭建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新平台和海事刑事审判新机制、加强海事行政审判与海警执法的协作配合、推进海上诉源治理、搭建海上多元解纷模式、建立协助执行、查控船舶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和协作,共同守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安全。

签约仪式之前,鲁瑜一行参观了北海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晓明参加座谈交流。(潘媚撰稿,刘园园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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