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向驻石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和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发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省本级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参保人员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在社区封闭管理期间,省本级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可线上购药。
通知明确,为做好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期间省本级医保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工作,省本级享有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可从已开通线上服务的省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线上渠道购药,定点医药机构配送药品并出具购药发票,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
参保人员应在社区封闭结束后30日内,持购药发票到配送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退费转医保相应待遇结算。省本级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及驻石离休人员参照执行。
本规定自9月2日起执行,至石家庄市社区封闭管理结束止。
附:省本级医保门诊用药线上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来源: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陈思思)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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