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出台并施行《关于建立海丝中央法务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制的若干措施》,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创新,推动厦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该措施由厦门市海丝法务办、市金砖办、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共有“组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家库”“遴选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开展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培训”“建立面向金砖国家的域外法查明平台”等10项。
措施明确提出,将遴选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例如,为金砖国家企业和个人涉及中国的法律事务提供一定次数的免费咨询,为金砖国家企业或个人来中国投资提供免费法律讲座,为金砖国家经贸、人员往来的制度建设提供意见建议和法律咨询,为中国企业前往金砖国家投资提供法律咨询及初步风险评估等。个别入围的服务机构,还将为金砖国家在华留学生在律所实习提供常设性机制。
文章来源丨新华网
记者丨刘默涵
编辑丨王贝贝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