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水城巾帼文化艺术团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文化建设,丰富我市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妇女的综合素养和艺术修养,为建设“六个新聊城”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经研究拟成立水城巾帼文化艺术团,具体通知如下。

N0.1

宗旨性质

     水城巾帼文化艺术团是在市妇联领导下,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具体组织,以单位文艺人才志愿者为基本力量,邀请本市名家大师参与的专兼结合文化团体。文化艺术团旨在弘扬和传播先进文化,用健康的活动引导人,用高雅的艺术陶冶人,用优秀的作品熏陶人,为繁荣发展单位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提供巾帼人才支撑。

N0.2

组织设置

     水城巾帼文化艺术团属业余艺术团,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直接管理,并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艺术团设顾问、团长、秘书;开设声乐、舞蹈、瑜伽、朗诵等课程,每周周末上课。

N0.3

培训对象

    机关企事业在职人员

N0.4

工作要求

     1.文化艺术团成员为年龄在60周岁以内,喜爱声乐,舞蹈,朗诵等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文化艺术团成员须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培训,排练和演出。(注:每人限报一门课程,根据上课出勤率情况及学习效果组建各团队)。

    3.文化艺术团排练和演出期间,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妥善安排调整好她们的工作任务。

N0.5

课程设置

N0.6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9月15日。

N0.7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2112081

    联系人:魏庆珍

聊城市妇联

2022年9月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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