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
我区开展排查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
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举报人可获得最高10万元奖励
资料图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近日发布关于打击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
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
对排查中发现的利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
实施的欺诈骗保行为
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划重点
参保人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包括医保待遇享受人员已死亡、被判刑、失踪后,其亲属不按规定上报,冒用其参保信息享受医保待遇;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核验就医、购药人员信息,造成医保待遇被冒用、医保基金流失;虚构已死亡人员就医、购药信息;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行为包括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已死亡、被判刑、失踪人员信息,侵占、挪用、骗取医保基金;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骗取医保基金的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自治区医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涉及公职人员的同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查证属实的
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最高可获奖励金10万元
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
来访、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91-3689908
邮箱:2751775686@qq.com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作者/任春香
编辑/陈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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