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本丛主和大家来“咬文嚼字”一番。
这个字还得从本周读本收到的一位热心市民的情况反映说起,内容是这样的——
@和先生:丽江城区福慧路、民主路多个地方有好几块写着“禁止掉头”的交通标志牌,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掉头”可是掉脑袋的事,此处不应该是掉头,而应该是调头吧?有人还对此笑言:意思是如果交警不禁止,就要掉头掉脑袋了?这虽是玩笑话,但还是想和读本反映一下,这样的标志牌不敢保证其他路上还会不会有,连这都写错,与丽江“文化名城”的旗号格格不入,希望丽江读本就此向有关部门呼吁一下。
乍看之下,“掉头”二字没什么问题,但从字面理解,其有“掉脑袋”之意。而“调头”从字面上理解,是调转方向的意思。So,车辆到底是“掉头”还是“调头”?如果“diao”错了,虽不至于掉脑袋,但的确影响城市形象。
文案:杨冬合
图片:和宇辉
编辑:杨莉娜
收到读者反映后,读本丛主就此对丽江城区主要干道进行了一番实地走访,发现有相应交规路段的标志牌上的确写的是“禁止掉头”,如下图——
古城口红绿灯交通指示牌是“掉头”
古城区政府门口的交通指示牌是“掉头”
古城区政府门口的电子屏幕是“调头”
而素来有强烈探究精神的读本资深记者金鹏哥也在收到读本情况反映后,立马翻出收藏已久几乎被翻烂了的那本《新华字典》一查究竟。
《新华字典》对“调”和“掉”俩字的解释如下图——
另外,根据查询相关资料,“调”字在古语中主要包括“调动、调律”等含义,却没有“变向”的意思,“调头”是在近现代才出现的词汇。而“掉”字,表示“回转,掉转”的意思。且从历史上看,“掉头”这个词语出现较早,在一些古诗文里就经常可见,如唐代诗人杜甫的《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诗云:“巢父掉头不肯往,东将入海随烟雾。”还有周恩来总理创作的《大江歌》里,就写到“大江歌罢掉头东”。早些时期人们都用“掉头”来表示变更方向。
此外,我们再来查阅《现代汉语词典》,里面的“掉头”有两个意思:一是(人)转回头;二是(车、船等)转成相反的方向,也作调头。
而“调头”的解释是:同“掉头”第二个意思。
可见,词典给出的解释是这两个词是一样的涵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里,就是用的“掉头”。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1、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
2、允许掉头的地点,在既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也无其他规范掉头的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机动车在红绿灯期间均可以掉头,但红灯期间掉头时车辆不得越过路口停止线或中心双实线;有交通标志明确标明在红灯或绿灯期间掉头的,应当在规范的信号期间掉头。
3、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由此看来,“掉头”和“调头”是可以通用的,并不是错别字。且“掉头”一词更加书面、准确和规范。只不过人们之所以怀疑乃至不喜欢用“掉头”一词,可能与“掉头”包含着另一层“掉脑袋”含义有关。
经过上述一番考证和解释,大家是否从此行车“掉头”不迷茫?
交流会应有顶层设计
“掉头”完后,丛主再带您回顾一下上期的交流会(点击查看上期内容)。
上周《读本话丛》栏目对在象山市场举办的七月物资交流会进行了一番探讨,后台收到的交流信息中,认为七月物资交流会有必要举办的观点较多,但大家普遍认为,今后在不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交流会可以办,但应另择场地和提升档次。以下为部分好建议:
@王英晨:谈谈自己拙劣的几点看法,举办交流会:
1、以民生为出发点。
2、尊重历史和文化。
3、谨慎对待民族民俗的传承。
当然还需要:
1、政府的顶层设计,从生产交流到文化交流,用商业带动旅游产业、带动文化产业、地方特色(比如农业、手工业)
2、加强宣传和引导。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
3、严格招商、扶商和优商。
4、科学管理。经营秩序、货品、价格等。
@行者^O^:看了读本君发的这几组照片,仿佛回到了儿时。记得小时候火把节一过,基本每个乡镇都会举行交流会,交流会简直就是孩子们的天堂,不仅可以吃到平时吃不到的美食,还可以看杂技魔术表演,散会回家的时候还会缠着大人给买一两件玩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交流会甚至比过年还热闹。个人认为,交流会承载了几代人的记忆,也是一种传统民俗文化,不应该取消。不过可以改变一下举办地点,尽量不扰民(比如白沙中济海一带)。
@天秀:交流会也是丽江的一个特色,我觉得应该持续。但卖的不是现在的这些,应该回归以前的那种模式,农民的牲口,土特产什么都可以,可以体现丽江自己特色的东西,这样的交流会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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