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高、中级法院设“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省法院及张家口、承德等9个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至此,除雄安新区中院外,省法院和11个设区市中院均已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现省市法院全覆盖。

据介绍,在高、中级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和解案件,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商事案件、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及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办理其他清算与破产事务等。此举旨在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化机制,整合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和质效。

近年来,全省法院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去年受理1140件。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是河北省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对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破产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河北高院

作者:吴艳霞、孟冬 | 编辑:焦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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