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失火、业主被拘,原因竟是…

近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分别对青秀区一住宅小区的一名业主

进行15日行政拘留处罚


对物业公司进行罚款4万元的处罚


7月14日,南宁市青秀区一住宅小区居民楼一楼,因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自燃并发生爆炸,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造成1人重伤。

发生火灾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改装现象,车主陈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私自停放在建筑首层楼梯间,并从家里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小区物业公司承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组织清理。

7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陈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8月30日,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罚款四万元。

东东提醒您 

若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后果不只是警告或罚款这么简单。还可能是拘留,严重的甚至入刑!有些情况下,房东和租户将一并受罚。

01

租户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1.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违规使用电器,不在室内、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安全使用燃气;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

2.租户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3.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4.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02

房东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1.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严禁出租房屋作“三合一”“多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房间严禁使用可燃材料间隔。

2.群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灭火器,出租房的窗户或阳台不得安装完全封死的防盗窗。

3.不得堵塞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03

物业部门应尽哪些消防安全责任?

1.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三禁”,开展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管道井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2.要自备必要消防器材,物业应集中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扳手、救生绳、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通讯器材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以备不时之需。

3.要确保疏散设施完整,火灾事故广播在安全疏散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要定期检测、维保,确保完整好用,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管理。

4.要加强日常消防宣传,物业应当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适时组织社区、物业人员、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引导居民家庭配备防烟面具、手电筒等救生工具。

再次提醒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不能进楼入户和充电!


来源:浦东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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