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5时10分
赣县区公安局城市快警
巡逻到某路段时
发现路边立着5个“怪异”的蛇皮袋
蛇皮袋又不像放置了许久的模样
十分可疑
于是,快警队员上前查看情况
结果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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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蛇皮袋
只见其内堆放着钢管、卡扣等
工地器材零件
疑似被盗物品
快警队员立即联系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
同时快速巡查周边有无可疑人员
经梅林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确认
蛇皮袋内物品正是前不久某工地被盗物品
而此时盗窃嫌疑人并未落网
警方立即以此为线索展开侦查工作
成功锁定嫌疑人余某、徐某
并将2人成功抓获
经了解
余某、徐某分别3次在凌晨2至3点
前往某工地盗窃器材零件
并欲倒卖给废品回收站
因作案时是凌晨
废品回收站尚未开门
只得先将赃物放置在路边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快警发现...
目前
警方已依法对2人采取强制措施
被盗物品已及时发还受害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还有3名凌晨作案盗贼
被民警快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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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龙南市公安局陆续接到报警称
工业园一小区2部电动车被盗
损失价值3千余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后成功锁定3名嫌疑人身份
并于第二日下午
侦查民警在出租房内将3人成功抓获
后在出租房的楼下
找到了2部被盗的电动车
经审讯
凌晨,3人到工业园一小区的
地下车库实施拉车门盗窃
后发现2辆没有拔钥匙的电动车
于是3人便将2辆电动车骑回了家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
3名嫌疑人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交代了另外4起拉车门盗窃案件
目前
嫌疑人曾某等3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
赣州警方将继续紧密结合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充分运用好“快警快侦”工作机制
剑指各类盗抢违法犯罪
在此
警方正告违法犯罪分子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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