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开展“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宣传周活动

 
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四类”犯罪行为严重影响衡阳的生态文明建设。9月2日,衡阳市公安局在华新步步高广场举行“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宣传周活动,来自衡阳市森林公安局的公安民警、衡阳市网络志愿者协会的“衡阳群众”志愿者40余人参与当天的启动仪式。

据现场公安民警介绍,“生态三湘”专项行动,力求集中侦破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斩断一批犯罪链条,整治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部位与场所,惩治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分子,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打出声威。“这次活动,既是成果展示,也是新的出发。”

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志愿者们向市民介绍“生态三湘”活动内容,发放宣传资料。

随后,“衡阳群众”网络志愿者沿着解放大道开展徒步宣传,向路上行人、社区居民、门店商户发放宣传资料,告诉市民朋友“从2021年元月1日起,湘江干流实行全年禁渔,暂定十年。凡是用电、毒、炸鱼行为,地笼网、滚钩、绝户网、可视锚鱼等禁用渔具捕捞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以前只知道破坏生态环境属于环保部门管,现在知道还有公安局管。”志愿者刘爱华表示,以后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就直接报警。

“森林防火非常必要”家住衡阳县库宗桥镇联胜村的刘太辉,见志愿者在发宣传资料,热情与志愿者打招呼。他告诉记者,20年前,他承包了180亩荒山种树,现在终于合同期满等待收获。他最怕的就是森林火灾,一把火就可能把他20年心血付之一炬。每逢清明节,他就在自己的林地里蹲守,盯住焚烧纸钱的。平时还要雇工清理枯枝腐叶。“绿水青山真的是金山银山呀”。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止目前,全市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49起,立“四类”重点刑事案件104起,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8起、污染环境案5起、非法采矿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4人,移送起诉225人,行政拘留污染环境类违法人员43人。

(摄影:夏森林 视频: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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