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楼扔下洗衣机和电冰箱

郑倩 作

将电冰箱和洗衣机从高16米的6楼抛下,落到地面。近日,秀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辖区内首起高空抛物案的犯罪嫌疑人。

8月1日凌晨,蔡某某在湄洲岛湄洲镇湄洲中大道旁的一栋住宅内,因和朋友吵架,对方让其把房间内的洗衣机和电冰箱拿走。蔡某某感到生气,为了泄愤,就把电冰箱和洗衣机从6楼扔下。经现场勘验,抛物的地点湄洲中大道平时人来车往,路边有众多餐饮等店铺,即使深夜,也有行人车辆途经。

秀屿区检察院认为,从物品坠落高度、物品重量、坠落的地点等几个特征审查,蔡某某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破坏,符合高空抛物罪的定性,予以批准逮捕。检察官提醒,住在高楼的公民应加强自律、提高守法意识,切不可为一时情绪高空抛物,走上犯罪道路。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林英 通讯员 郭瑞萍 编辑: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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