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一起酒驾,一起被查!“缘分呐”!

菏泽单县有哥俩,一起喝酒一起耍

一起酒驾来上路,一起路口都被查

忘了喝酒不开车,最终一起受处罚

近日,单县两男子一起喝酒至深夜,次日一早分别从家出发后,相继因酒驾被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

8月27日5时40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单州路与湖西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轻型货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显示这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7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该路口对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轻型货车驾驶人名叫胡某某,小型汽车驾驶人名叫刘某某,两人均为单县黄岗镇人,是一对好朋友,8月26日晚在一起喝酒至深夜后,分别回家休息。8月27日一早,胡某某与刘某某分别驾车外出办事,先后被民警查获。

目前,两人已被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罚。

马上就到中秋了

各位驾乘人一定要

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更要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

吃饭时应相互提醒酒后莫开车

而不是心存侥幸的“同患难、共担当”

更不要让团圆出现残缺

来源:菏泽公安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