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被判刑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希望这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能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途,生财‘有道’更要走正道。”在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后,办案的检察官说道。

原来,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张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过程中发现,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赵某在为二人各自所在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业主办理房产证过程中,通过不当途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近万条,并将其提供给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钱某及建材公司销售人员刘某。钱某为拓展公司业务需要,安排营销经理张某组织业务员给小区已交房的业主拨打电话推销装修装饰业务。张某在推销业务的同时,看到买卖个人信息是个牟取暴利的“好途径”,随即伙同他人将部分个人信息再次转卖给孙某、胡某等人。孙某、胡某二人转手又将个人信息进行再次出售。

几经转手买卖的个人信息,被不同的商家用来推销自己的业务,很多人接到从装修公司到培训机构打来的各种骚扰电话,不堪其扰。“我把信息填好交给开发商办理房本,没想到个人信息就被泄露了,完全不知情。”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询问时,小区业主无奈的说道。

近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对张某等七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等七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79000元不等,同时承担等同非法获利金额民事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刊发赔礼道歉声明。现裁判结果已生效,张某等人未上诉。

个人信息的泄露扰乱了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张某等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近万条,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相关信息被泄露后,可能对公民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检察官说。“他们虽然被提起刑事诉讼进行了惩处,但其行为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造成的损害并未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依然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法院也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掌握的个人信息虚构事实,诱骗对方“上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公民个人信息事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加大保护力度。“检察机关不仅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由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者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既解决了公民个人在取证、诉讼成本、法律专业知识等方面存在的难题,又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检察官说道。

通讯员:李亚丽  张永飞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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