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两卡”违法犯罪,普安公安在行动

作者|孙正泽

“一开始就是租借银行卡给别人,为了得到诱人的佣金,现在违法了,十分后悔,希望大家以此为教训。”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九峰街道的孔某某痛心疾首地说。

孔某某在一次与朋友闲聊时,得知出借银行卡就可以待在家里,不用工作也能收到几千块钱的佣金。他心想竟有这等好事,没有仔细询问银行卡的去处和具体使用途径,便把银行卡租借给了朋友。

民警将其抓获时,孔某某没想到,他的银行卡被所谓的“朋友”拿去境外实施诈骗、“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最后,孔某某不但没有拿到佣金,还因为他的银行卡被各种途径非法转账200余万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判刑11个月。

今年以来,普安县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并进行摸排管控,加强源头治理,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

——组织各商业银行围绕涉案账号资金交易的行为特征,定期开展“存量卡”清理工作,对一人多户、长期不动户、资金流水异常等符合可疑涉案账户交易特征的个人银行账户一律暂停非柜面业务,并纳入灰名单管理。

——对新开户账户加强风险管控工作,严防新开户账户涉案情况发生,加强对本辖区“两卡”排查管控工作,对辖区行踪轨迹异常、收入异常等人群进行摸排,各部门强化对接协调,通力合作加强重点数据对比、排查,提高管控力度。

——对辖区群众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赶场天“摆摊”、驻村工作人员组织“院坝会”等形式,线上线下一起发力强宣传,瞄准“不涉案、不发案”工作目标,向广大人民群众发起全方位的涉及“两卡”违法犯罪及识诈防诈反诈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普安县公安局共落地核实公安部推送的涉“两卡”案件线索145条,其中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8人,形成案件打击处理8人,签订承诺书67人,移交外地线索18条。与此同时,全县公安机关通过“大喇叭”播报、“院坝会”传达、“大走访”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了群防群治水平。

编辑|邹颖颖

审核|袁娴娴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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