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燕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你们办理的陈某某等人违纪违法案,虽然只收受了几千元钱,但这是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区别于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将本案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是错误的,引用的条款也不恰当……”9月3日,四川省大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向案件承办人指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探索“一案三评”案件审理模式、提升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案件评查情况
“2021年度办理的案件退补率达11%,补证材料存在瑕疵、不能按时补证完毕等情况,极大程度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质量是生命线,推动案件承办部门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至关重要。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执纪审查“二十四”字方针,前移案件质量监督端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评分小组,明确评查评分细则,设计《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对移送审理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评查评分实行“扣分制”,只对案件瑕疵情况进行扣分。评查评分小组在案件受理阶段,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组卷归档等五大方面入手,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作第一次评分,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个案等次。对于主要证据缺乏或者有重大程序瑕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受理,给予不合格等次评分,退回案件承办部门。
“我们将每一起案件的反馈过程作为以评代训的有效载体和途径。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扣分原因以及意见建议等逐一罗列,书面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督促案件承办部门‘照表全收’,逐一整改,纠正不良办案习惯,提升办案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对移送审理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待问题整改再次移送审理时,评查评分小组主要对案件承办部门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证据材料及补证质量情况进行审查,这是对移送审理案件的第二次评查评分,也是对第一次评查发现问题的一次整改销号,以此推动案件质量评查从“一次复一次”向“一次就过关”转变。
为确保案件评审客观公正,该县纪委监委在“一案两评”基础上,增加自评环节,案件承办部门移送审理前,对照评分细则自行评分,查漏补缺。通过审查调查阶段和案件审理阶段双重发力,过滤筛查审查调查各环节问题,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的“关口”和“出口”。
今年7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共评查案件59起,发现程序、事实证据和定性量纪等方面问题120余个;退回补证5件、改变定性6件、改变处分档次12件。
“实打实的评查评分,让案件承办部门更有责任心了,案件质效也有了‘看得见’的提升。”大竹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会按季度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从审理角度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综合能力,真正做到人人能办案、人人能审理,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