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治安检查发现员工宿舍有意外“收获”

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持续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线索摸排,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于近日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022年9月1日,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食药环大队、罗坝派出所,深入陇南紫金矿区、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及周边林区开展安全生产及林区治安情况检查时了解到,有人在某项目施工段内进行非法狩猎活动。

接到线索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出击,最终在某公司一员工宿舍及厨房冰柜内发现狩猎工具6套(钢丝绳6根、猎夹6个)、疑似野生动物内脏两包、部分野生动物皮毛及骨骼。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作者|王小峰

执行主编 | 温雅莉

编辑 | 安璐

投稿邮箱 | zgslg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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