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跑分”案值1亿元 12名被告金昌受审

“只要给我一张不用的银行卡,你就能日进斗金……”个人银行卡出租就能轻松赚钱?殊不知,这些银行卡全部流入非法渠道,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用来洗钱“跑分”的作案工具。

8月29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案。

所谓“跑分”,是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为不法分子进行代收款、转账,有偿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涉诈等“黑金”,从而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是与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相伴而来的衍生犯罪和末端犯罪,是国家开展“断卡”行动的打击重点。

公诉机关指控,从2021年5月开始,福建省云霄籍男子陈某某以云霄县3处房屋作为窝点,先后招募被告人王某、盛某、侯某某、刘某某为窝点管理人员,招揽被告人邹某某、李某某、任某某等人为供卡人员,从事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跑分”洗钱犯罪活动。陈某某许诺管理人员包吃包住,每月发放6000元或10000元不等工资,要求其负责保障供卡人员日常生活需求,并通过安装摄像头监视、外出跟随等方式对供卡人员进行看管。供卡人员以提供银行账户洗钱获利。至案发,该团伙累计“跑分”流水达1.03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12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记者 畅耀辉 

图片来源:金川区人民法院

编辑:于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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