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傍晚,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110指令称:扁都口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附近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小鸟”,飞行受阻,请出警救助。接报后,民警冒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现场,民警对“小鸟”体表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没有发现外伤和被猎捕的痕迹,由于雨水淋湿了羽毛,致使不能正常飞行。随即民警将“小鸟”带至办公场所进行喂水、喂食、留观,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是一只雀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过几天的喂养留观,雀鹰体能得到恢复,状态良好,民警确认无碍后在西山公园将其放归自然。
雀鹰:属小型猛禽,较鹰小,羽毛灰褐色,腹部白色,有赤褐色横斑,脚黄色,栖息于针叶林、混交林、阔叶林等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主要以鸟、昆虫和鼠类等为食, 对于农业、林业和牧业均十分有益,对维持生态平衡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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