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督导组到我县开展2022年度第三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

为扎实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9月1日,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组一行到我县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蒙精群陪同参加检查。


督导组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检查。李韩诚摄


当天上午,督导组对隆安县城厢镇新兴社区康安街沿线的30栋自建房进行检查,实地查看每一栋自建房的系统录入及隐患整治情况;对涉及教育机构的经营性自建房,如校外托管机构、民办幼儿园等,现场查看房屋安全情况及鉴定资料。


据了解,我县经营性自建房共5509栋,已完成数据复核初步判定5474栋,技术初步判定率99.36%,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507栋,现已对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采取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整治1栋,采取物理管控措施整治18栋,非经营性自建房采取管控措施40栋,其余隐患房屋正在逐步进行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针对上级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充分汲取和借鉴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持续加强宣传,采取边回头看、边抓鉴定等方式,对未排查到位的自建房,再次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初步安全鉴定,确保不漏一房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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