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来了!

物业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连接着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米”,也是关乎咱们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关键小事”。

然而小区里好端端的大树被“砍头”;车位只售不租、高空坠物、野蛮装修……为了解决大家的“烦心事”“揪心事”,《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在加紧修订。

小直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近期经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据了解,《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共计45条,结合绵阳实际情况,对重点物业管理问题进行明确,例如↓↓↓

执法部门进小区:

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相应职责。

物业费调整程序:

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应当制定物业费调整方案。

双方对物业费调整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和物业费调整方案进行评估。

物业费调整方案、评估结果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三十日。物业费调整方案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费支付及催付:

规定业主不得违反约定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极端方式催付物业费。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涉及拆改燃气、消防等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禁止物业服务人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定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以及物料搬运人员。

大件垃圾处置:

规定大件垃圾应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别存放,有条件的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可以设置大件垃圾清运处置的固定存放点。

物业服务区域内树木修剪、迁移、砍伐:

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城市园林绿地监督管理范围的,树木的移植、砍伐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树木生长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组织修剪。

车位租售及车位、车库增设: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费用收取标准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

物业服务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对违法停放行为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劝阻和制止。

维修资金交存及管理:

明确不同情形下维修资金的交存规则,以及维修资金的存储和增值收益分配要求。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市住建委面向社会公布《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绵阳市子云街北段6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8289728@qq.com。


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记者:唐韬

责编:牟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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