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法律“巡视”,守护长江母亲河

作为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一部分量很重的法律,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扬州地处长江下游,是一座因水而生,缘水而兴的千年古城。一江清水两岸绿,长江扬州段全长75公里,这里是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同时还是长江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的交汇点,这也赋予了扬州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的特殊责任。

(江边风貌)

9月6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长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执法检查将分为5个小组开展,督促政府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扎实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6方面重点,执法检查全市全覆盖

“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巡视’……执法检查方案紧扣长江‘一法一条例’,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检查重点。”9月6日,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提出了要求,执法检查既要衔接全国人大、省人大检查重点,又需紧密结合本市实际。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直接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对全市6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实现检查全覆盖。除了开展实地检查外,同时还委托宝应县、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两地人大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执法检查报告。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检查包含六个重点内容,涉及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政策、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等情况;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总磷排放控制、港口航道船舶污染风险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用水保障、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及补偿机制、绿色发展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多形式展开,以法之器守护长江安澜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与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全市长江保护工作情况。随后依据长江‘一法一条例’编印‘法律知识问卷调查题库’,编印执法检查学习资料等,下发组织学习。”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工作人员说。

随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的召开,多层次、多形式的执法检查也即将展开,以法之器守护长江安澜。9月上旬,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长江保护工作组织人大网坛,通过网络平台,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联动检查、形成检查报告、组织专题视察,举办学法讲座,执法检查报告到10月下旬提交常委会审议及开展专题询问。

“常规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台账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扬州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检查是手段,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改进和提升才是目的,“11月上旬,将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向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功能区管委会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将对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023年4月,市政府要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通讯员 陈跃 记者 陈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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