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醉驾案件办理中心再获殊荣,11年以来无一起刑事复议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7日讯  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二中队(醉驾案件办理中心)榜上有名。醉驾案件办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市酒醉驾案件的集中办理工作。据悉,这是继2016年后醉驾案件办理中心再次获得该荣誉。

自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驾的处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层面。2012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醉驾案件办理中心成立。

交警向“酒司机”告知检测结果。   通讯员徐飞 摄

该中心在全国率先推行的“集中抽血、集中醒酒、集中送检、集中办案”运行模式,让办案标准更统一、办案流程更规范、办案效率更高效。随着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全天候查处力度,醉驾案件查办量也不断增大。2020年5月,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对醉驾办案模式进行了再次优化,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前提下,部分城区大队实施分区办案,最大化发挥中心城区警力优势,让查处和办案环节更加通畅。

与时俱进优化运行模式,让公安机关对于酒醉驾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民警执法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传统薄弱时段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

在路面筛查中,民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和联网式的酒精测试仪。查处现场的吹气结果、吹气照片、当事人信息均同步上传至武汉交警执法监管中心平台,后台发现异常自动报警。

此外,醉驾案件办理中心通过科技手段和完善制度管理,在酒醉驾查处和办案的各个环节,对办案民警前置监督管理关口,为民警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实现了全流程的闭环管理。

中心民警正在研判违法态势。   通讯员徐飞 摄

例如按规定,对武汉市所有路面筛查出的涉嫌醉驾的司机,都要求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医院抽取血样。为防止醉酒司机被送往采血的过程中因距离远近不同或其他原因导致送检时间浮动过大,武汉交管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将不同辖区与醒酒中心的距离划分成“三个送检时间圈”,规范了送检时间;对于超时单位,除了要求查处单位第一时间说明情况,还有专人对现场查获视频及送检过程进行全面核查,从而规范执法全过程。

据统计,醉驾案件办理中心成立11年多以来,无一起刑事复议。

(通讯员徐飞 张尊杰 焦艳)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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