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 速看!大警示!刚发生的,有电动自行车的都要看

电动自行车

是便捷出行的交通工具

随着开学季到来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违规骑行、载人的现象屡禁不止

因此而带来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

也时有发生

山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广大学生、家长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先来看这个案例~

▲近日,忻州偏关。年仅12岁的男孩小张,私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下坡转弯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当,撞到了路边停放在的小车摔倒在地,造成膝盖及小腿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看下面这个

幸好被交警拦下

真令人捏一把冷汗……

▲近日,忻州静乐。执勤交警拦下一辆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定睛一看却让人冒一头冷汗……驾乘两人都是未成年人。经询问,两人均12岁,是同班同学。

▲当交警电话联系到监护人时,还在酣睡的家长并不知情,十分感谢交警的及时制止,并很快赶到现场。家长表示今后会保管好车钥匙,看管好孩子。两名学生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蜀黍需再次跟各位家长

与学生普普法了

这次可都要记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未满16岁的孩子

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

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

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

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中学生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吗?蜀黍这样说→ | 开学季

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

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购买电动自行车

更不要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孩子

开学季

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

再来复习一下~

护航开学季 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提示

进入九月,中小学校陆续开学。为护航学生平安出行,省公安厅交管局在部署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时,依法教育、纠正学生交通违法的同时,根据新学期将有很多中学生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实际,发布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提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引导他们平安出行。

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的提示内容包括: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应年满16周岁;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安装号牌和随车携带行驶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检查刹车;骑行过程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警指挥或者交通协管人员引导;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行驶;骑行电动车时一定要按照规定速度行驶;电动自行车需横穿道路时,骑行人应下车推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应与前车或相邻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甚至曲折竞驶;达到骑行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骑行时也不得载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遇到车辆故障或途中制动失效的,应下车推行;新手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雨天尽量减少出行,夜间谨记打开车灯;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骑行人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防范

各位家长,请务必看护好孩子

教会孩子规避风险

并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来源:山西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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