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安徽多名干部被处分!

安庆: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安庆市公安局原菱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在球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9年,吴在球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等共计价值14.6万元。此外,吴在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吴在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望江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俊明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21年,丁俊明在任望江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望江县商务局多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省内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并在公务接待中违规安排饮酒、用烟。此外,丁俊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7月,丁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庆市纪委监委)

宿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泗县良种繁育场场长王召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9年,王召密担任泗县良种繁育场场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2.675万元,其个人领取3.185万元。王召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王召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助理梅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梅辉承办某执行案件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5000元和2条泰国香烟、1箱白酒。梅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梅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审核:沈学辉 樊立慧

编辑: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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