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客户端讯 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繁荣基层文化事业,最大限度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群众文化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9月2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文化带头人、群众文化示范团队、群众文化品牌活动选拔工作。
群众文化带头人要求,每年参与有关活动不少于50场次,具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在市级(含市级部门)以上活动中获得过各类奖项或当地媒体重点宣传报道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或爱好,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乡村网红等;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号召力,是当地组织举办文化活动的主导力量,每年主导开展的有关文化活动不少于10场次;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内。
群众文化示范团队要求,团队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有固定的工作场地,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活动制度,成员10人以上;积极参与所在地及以上举办的重要文化活动,每年参与举办有关文化活动不少于50场次,具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在市级(含市级部门)以上活动中获得过各类奖项或当地媒体重点宣传报道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已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益类非营利性群众文化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要求,反映本地区群众文化特色,有统一的活动名称或活动标识,已开展社会推广和展演展示实践,具备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美誉度,市级以上媒体(含市级)重点宣传报道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完整的活动方案,包括开展品牌活动的安排(工作计划)、主要活动时间安排、活动总结、音像资料的收集等内容。
全市共选拔10个群众文化品牌活动、100支群众文化示范团队和1000名群众文化带头人。选拔主要面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其中市直和各级公益类、国有文艺院团(单位)不得超过每类数量的20%。每年开展考评和动态管理。
群众文化带头人、群众文化示范团队、群众文化品牌活动选拔工作由基层逐级推荐,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产生。
临报融媒记者 郇恒雪 通讯员 徐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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