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节日腐败”新动向!领导干部务必注意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黄宏

再过几天,就到中秋佳节了。

近段时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浙江不少地方在通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这不难理解。

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曾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很引人注目:节日前后,“四风”最爱冒头。

今年的中秋节,还和教师节重叠。

从近期浙江各地的通报中,有哪些新动向值得注意?

首先,各地的通报中,几乎都提到了一个词:节日病。

大致有这些: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

各地通报的案例中,有不少涉及到这方面。

而今年各地通报的案例中,有一个案例传递的信息不同寻常。

众所周知,纪委监委的节前通报,“主角”往往是收礼者。但近期衢州市纪委市监委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通报了送礼者。

此人是柯城区府山街道天皇巷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姜某某。

通报称:2018年至2021年,姜某某向时任府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柴某某(已另案处理)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消费券等财物,价值共计7500元。姜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姜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对违规送礼、收礼一起曝光,这在以前比较少见。之前,对收礼者曝光较多,对送礼者却所提不多。

衢州对送礼者也曝光,既彰显了深化作风建设的决心,对违规送礼者也是一种震慑。

除“节日病”外,因为针对的是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各地的通报中除了提到要严肃查处违规收送和消费高档烟酒外,还特别强调集中整治两样带着“节日特色”的东西:“天价”月饼、蟹卡蟹券。

“天价”月饼这个词,在媒体报道中较为常见,但在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却很少见到。

这个词较早在官方文件中出现,是在今年6月。当时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上面明文规定: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这方面,也有通报的警示案例。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就通报了一个案例:2018年上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张某某担任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施某某、张某某是他的管理服务对象,两人乘着中秋、春节等节日,给他送了多种礼品,共计价值4.08万余元,其中就有月饼。

在近期通报的案例中,收受月饼的不止他一个,如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房屋征迁科原负责人蒋某某。

这两人都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也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秋、国庆期间吃螃蟹,本是南方习俗,这些年逐渐“蔓延”到全国。水产品难携带难保存,蟹卡蟹劵随之而生,与之相关的“四风”问题随之而生。

因此,近段时间全国各地的通报中,都在强调集中整治蟹卡蟹劵问题。

除了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地还开展了监督检查。

在浙江,海盐县、仙居县、瑞安市等地的纪委工作人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违规收送礼卡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治“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

“节点”即是“考点”。节日将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在小事小节上严以修身、正心明道,严守纪律底线,坚决防范“节日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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