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泉州安溪!
一女子驾车撞人后
直接离开现场
被抓后竟称
不下车是因为
怕雨天妆花了
……
9月7日,泉州市安溪县交警大队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通报称,9月1日凌晨1时许,安溪交警接到何某报警称,自己骑车在安溪县城厢镇安塔路时,被一辆女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对方驾车直接离开了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由于当时已夜深,且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伤者何某也只知道对方是名30岁左右的女性,无法提供更多线索。
民警只能通过驾驶者驶离的线路进行排查,经过5天的细致摸排,最终于9月6日在一家美甲店找到了肇事者吴女士。吴女士对当晚的事故供认不讳,但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吴女士驾车直接离开现场的原因,竟只是怕妆花了。
肇事逃逸者吴女士
据吴女士供述,8月31日晚,她和朋友外出,后独自一人骑车回宿舍,经过事发路段时,何某突然从路口骑电动车出来,撞到了她的后车箱。何某倒在了地上,但随即坐了起来,吴女士片面地认为是何某先撞了自己,事故发生后又能马上坐起来,人应该没受伤,没什么大碍,又担心雨水会打花了自己的妆容,就直接离开了现场。
后经多方调查了解
办案民警证实当晚吴女士并未饮酒
何某在本次事故中左小腿骨折
目前还在医院治疗
案件也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别心存侥幸!
安溪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伤害大小,都不能直接离开事故现场,而是应该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处理,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救助伤者,并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千万不能仅凭自己的片面判断或者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通讯员 刘伟岗 文/图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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