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法院司法职能,践行吉林“生态环境日”发展理念,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绿色生产经营,9月9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团队走进中节能(通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在受访企业,审判团队参观了企业模型图及监控室,与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到该企业进行垃圾处理的方式及范围,以及在生产经营中利用垃圾创造再生能源的环保做法。作为环保企业,该公司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践行“两山”理论,有效提升了通化市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减缓了环境污染,为美丽通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随后,向该企业介绍了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讲解了此次指定管辖后我院的受案范围,同时为关怀企业发展,与该企业建立了密切联系机制,对接企业所需,用司法力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受访企业表示,法院以上门走访的形式进行环保普法,让企业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感谢法院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渠道,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进一步践行环保理念,有效促进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的业务学习,同时结合“走出去”理念,深入企业建立普法宣传常态机制,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通化贡献出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张馨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