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慰问社区矫正对象

9月8日,邓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在中秋节来临之际,联合邓州市检察院、穰东司法所、花洲司法所以及爱心企业邓州市怡可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温暖帮扶暖人心"活动,对穰东司法所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王某某进行了慰问,实地了解其生活情况,并给养老院和王某某送去纯净水和月饼等慰问品,凸显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达到了帮教扶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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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王某某丧失行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家庭贫困,暂住邓州市济康养老服务中心。活动现场,市检察院、社区矫正中心与王某某贴心交流,详细了解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并鼓励王某某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提高守法意识。使王某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近年来,邓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坚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齐步走的原则,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注重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防止因生活困难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让他们在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体会到司法温度,提升主动接受监管的意识,尽快回归和融入社会。

记者 陈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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