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捕捞6.4公斤汉江鱼换来拘役3个月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陈龙

“用电打鱼危害是大,这次出去了我一定用我的惨痛教训向乡亲们好好宣传……”9月8日,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的薛某后悔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今年4月,湖北钟祥市公安局磷矿派出所在汉江磷矿段抓获正在使用电捕工具捕鱼的薛某,现场查获渔获物6.4公斤,收缴电瓶、逆变器、绕着电线的带网兜竹竿等一套电捕工具。

嫌疑人非法捕捞的电捕工具

钟祥警方依法对薛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固定证据,立案侦查终结,以薛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近日,薛某被法院判处依法拘役3个月。

民警现场查获渔获物6.4公斤

办案民警介绍,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不仅对渔业资源有着严重危害,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同时也有可能殃及电捕鱼者自身安全。

(通讯员供图)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