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邹平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基本医疗专场上,邹平市医疗保障局介绍了邹平在医保方面所做的工作。
今年以来,邹平市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系统进行改造,结算时间比原来缩短了80%。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统筹省内、跨省结算工作逐一进行现场督导测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报销流程不完善问题,领导干部到各医院开展走流程体验,切实从群众角度出发改进慢性病办理及报销等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成东介绍,第一种情况是在市内医院就诊的。即参保人员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或经门诊诊疗认定,达到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标准,由就诊医院主治(含主治)医师以上确认,患者或其家属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医保服务站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无误后,办理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第二种情况是在市外医院就诊的。参保人员须复印相关病历、检查化验等资料,到所属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工作站、还有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每月下旬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标准的,办理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践行“邹平医保、情系人民”服务承诺,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邹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成东介绍,参保居民患有43种属于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内的疾病的,可申请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等5个甲类病种没有起付线,乙类病种年度内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均为65%;门诊慢特病报销实行限额管理,甲类病种与住院合并使用限额,乙类病种中每个病种最高报销3000元;每人限不超过2个病种。
记者 林居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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