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1-6月起诉各类证券犯罪147人,同比上升93.4%

9月9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编制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各部门依法惩治证券犯罪工作情况。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介绍,此次发布的5个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这批典型案例有几个特点:

一是覆盖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反映了当前证券犯罪的特点、趋势,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其中,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问题,编写了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分别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两个典型案例。

二是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5个典型案例中,有的既依法追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披露的刑事责任,又对不履行“看门人”职责、帮助造假的审计机构予以追诉;有的通过多地多部门联合办案,深挖犯罪线索,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有的行刑民全方位追责,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从不同侧面展现了对证券违法犯罪从严惩治、全链条追责的司法态度。 

三是体现执法司法部门行刑衔接配合成效。5个典型案例中,证券监管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依法立案调查、移送涉嫌犯罪证券案件;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深挖犯罪线索,查清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准确指控证明犯罪;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准确量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挽回投资人损失。四部门协作配合、制约监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刑事制裁措施,依法加大惩防证券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张晓津介绍,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此外,继续加强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重庆、青岛、深圳等七个证券犯罪办案基地建设,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加强浙江、江苏等案件数量较大地区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建设。今年4月30日,最高检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此次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从近年来办理得较为成功的证券犯罪案件中挑选出5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张晓津说,“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是要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发布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机构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业、履职,对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通过“一案双查”洗钱犯罪线索、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多种手段,尽最大可能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紧密结合监督办案,协助把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监管等方面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等方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推动源头治理。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余冬梅 实习编辑 朱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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