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应县16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2022年4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民政局作风散漫,未按规定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县卫健局工作不力,统筹调度、协调指挥不到位,县疾控中心管理缺失、漏洞明显,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执行防控措施不严格、不到位,导致疫情防控政策未能有效落实。4月13日,该县镇子梁乡魏庄村村民违反“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防疫要求,违规办理丧事,引发聚集性疫情,累计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4月至8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梁艳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子梁乡党委书记段新毅、镇长赵东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县民政局局长尹式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县卫健局局长窦海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疾控中心主任任桂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怀仁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凯公车私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郭凯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共产生燃油费3万元,均由其单位承担。另外,郭凯利用报销职工过节福利费及食堂费用的工作便利,多报销2万余元钱款,全部用于其个人在单位食堂招待朋友、同学等。2022年5月,郭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山阴县第二中学校长高玉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至2020年,高玉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该校公用经费和向学生收取的教辅资料费,用于为校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9.94万元。此外,高玉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高玉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日,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志鸿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赵志鸿借春节之机,先后2次收受下属科室负责人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此外,赵志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赵志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静乐县第三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任卫锋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问题。2022年6月,任卫锋在为其子操办十二岁生日宴过程中,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0.81万元。2022年6月,任卫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河曲县红星中学党支部书记吕桂林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吕桂林在担任红星中学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接受教辅资料代理商组织的宴请、赠送的礼品,并多次参与或帮助部分教师违规为学生订阅教辅资料。2021年10月,吕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神池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王若龙借公务外出之机旅游问题。2019年10月,王若龙带队,与本单位2名工作人员赴合肥市参加会展后,未经批准擅自延期返回,借机在合肥市旅游,其后又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2021年12月,王若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近日,晋中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晋中开发区晋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常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至2021年,常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等礼品,共计2.59万元。2019年至2020年,常猛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及娱乐活动。此外,常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2年7月,常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中开发区晋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君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1年,王君芳借春节、中秋节等过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10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价值共计3.1万元。2019年至2020年,先后4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2022年5月,王君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中市介休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股股长梁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梁浩借春节等过节之机,先后3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0.3万元。2022年4月,梁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党委副书记宋金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月,宋金军在为其子操办生日宴过程中,违规收受多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0.52万元。2022年1月,宋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晋中市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校校长兼党总支副书记王维斌违规收受礼金、转嫁接待费问题。2019年9月,王维斌借为其女儿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本单位教职工130人礼金共计4.23万元。2018年至2021年,王维斌先后9次将学校接待费用1565元转嫁于该校食堂托管经营方支付。2022年3月,王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晋中市和顺县喂马乡西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樊永斌、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李建兵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在某煤矿与西仁村协调开展整村搬迁期间,樊永斌先后4次违规收受该煤矿副经理樊某烟酒茶等礼品,折合共计0.8万元;李建兵先后4次违规收受该煤矿副经理樊某烟酒茶等礼品,折合共计0.8万元。2021年6月,樊永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唐大海违规发放补助奖金、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唐大海在担任晋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期间,2019年4月,由其带队,一行7人赴福建省厦门市等地考察,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赴鼓浪屿、老君山等景点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2018年至2019年,唐大海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先后2次违规为本单位8名职工发放30张购物卡,花费公款共计1.5万元。2022年8月,唐大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晋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十四大队教导员原卫军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8月至9月,原卫军在对某汽车4S店、超市、洗浴中心监督检查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相关企业主提供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折合共计2.56万元。2022年7月,原卫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城市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小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8年8月至12月,韦小江先后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05万元;此外,韦小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韦小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原人大主席陈云亮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21年4月至11月,陈云亮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酒水,用于本单位接待,共计1.8万余元;违规安排住宿,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共计0.35万元。此外,陈云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2月,陈云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单位。
近日,太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太原工人北文化宫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郭明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购物卡等礼品,折合共计1.21万元。此外,郭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郭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太原市粮食直属储备库有限公司储运科科长程昊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12月,程昊在太原市新兰路某饭庄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万元。2022年6月,程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街道后北屯社区原党委书记李新喜、党委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李满生等人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4月,李新喜、李满生等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赴上海、浙江等地考察学习,途中借机前往上海外滩、乌镇东栅,苏州枫桥、寒山寺等景点旅游,产生费用共计1.2万元,在社区集体财务报销。2021年3月,李新喜、李满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贾得巡查队负责人张丽杰、工作人员杜文军、王芳,汾河办巡查队负责人段泽喜等4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2月9日(工作日),在尧都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张丽杰带领杜文军、王芳到辖区某水泥厂进行例行环保巡检,中午,违规接受该企业在饭店组织的宴请。张丽杰、段泽喜二人饮酒。2022年1月,张丽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段泽喜、杜文军、王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乡宁县医疗集团副院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冯应虎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21年10月至12月,冯应虎3次在该单位公务接待过程中,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22年5月,冯应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六个月。
洪洞县淹底卫生院院长袁松山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19年,袁松山任甘亭卫生院院长期间,以办公费的名义违规报销用于公务招待的烟、酒、茶等物品,共计1.4万余元。2022年2月,袁松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曲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牛春来、曲沃县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张肩旗违规收送好处费问题。2018年3月,牛春来在曲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期间,收受孙某0.6万元,为他人超载车辆通行提供帮助。2019年9月至10月,牛春来为其朋友超载车辆通行提供帮助,先后3次通过微信转账给予该局五中队原队长米某(另案,已被判处刑罚)好处费0.3万元。2019年9月,张肩旗在曲沃县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期间,为使他人被查扣车辆得到放行,通过微信转账给予米某好处费0.2万元。2022年1月,牛春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肩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安泽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鲁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鲁强在担任安泽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期间,先后数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礼金共计0.685万元,为他人办理在外就医转院、异地安置手续方面提供帮助。2022年6月,鲁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日,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二级调研员郭晓峰违规收受消费卡等问题。郭晓峰任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2014年至2017年,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某私营医院院长刘某某所送消费卡,面值共计0.6万元。此外,郭晓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郭晓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灵丘县人民法院原四级调研员杜宪成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杜宪成任灵丘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执行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1万元;在办理相关执行案件时,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杜宪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杜宪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天镇县工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安和仁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安和仁利用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下属高档香烟、土特产等礼品,折合共计1.85万元。此外,安和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安和仁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大同口泉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顼建文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顼建文利用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折合共计1.3万元。2018年6月至2021年9月,在该公司公车改革后,顼建文仍长期占用公务用车由其个人支配使用。此外,顼建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顼建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盂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忠等3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2月17日,魏忠与该局危化股股长付强、秀水站站长陈彦明在对某石化公司所属加油站项目评审过程中,违规接受该公司组织的宴请。2022年5月,魏忠、付强、陈彦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定县冶西镇林业站站长郝建峰违规领取报酬问题。2014年至2019年,郝建峰在兼任冶西镇马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在该村领取奖金、补助等报酬,共计1.79万元。2022年7月,郝建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盂县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路利珍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路利珍以节假日工资和岗位津贴的名义,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2.4万余元。2022年6月,路利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 |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 冯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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