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增本土“1+18”,宝鸡一地实行封闭管理!

9月9日陕西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1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9月9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渭南);无症状感染者18例,其中宝鸡17例、商洛1例。出院17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46例。

截至9月9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77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46例。

本土确诊病例:女,37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男,5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女,49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女,39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女,11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男,1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男,52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男,4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女,27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女,1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男,40岁,商洛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女,11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男,89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女,72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男,90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女,11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男,59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男,47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女,11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宝鸡市、渭南市、商洛市分别发布。

9月9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5例。

截至9月9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女,22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9月10日零时起

宝鸡陈仓区实行封闭管理

9月9日晚间,宝鸡市陈仓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从10日零时起,该区实行封闭管理。

目前,陈仓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蔓延,经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陈仓主城区及周边个别镇(千渭街道、虢镇街道、东关街道、阳平镇)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控。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所有单位、镇街、村(社区)、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原则只保留1个出入口。管控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不进入其他村(社区)和小区。区外人员非必要不来陈。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经单位、镇街、村(社区)同意后,方可外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足不出户,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上门核酸检测,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医疗机构要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二、严格场所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除指定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非必要不营业。全区各类宗教场所、养老院等实施封闭管理。

三、严格实施交通管控。除公交车及执行任务的医疗救护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等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非必要不出行,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统一证件通行。区外车辆非必要不来陈。

四、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管控区域内所有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不聚集、不交谈,核酸采样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流动。

有关方面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管控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次封闭管理的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供稿: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超 王晓光

编辑:行者无疆|审核:司徒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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