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记者 杨舒涵
“要查找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全流程、全环节的相关漏洞并及时整改完善,发现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置……”9月5日,向当地房管部门发出这份司法建议书后,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古灵江长舒一口气。
近一段时间来,古灵江手头这个克拉玛依市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在克拉玛依市闹得沸沸扬扬,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案件始于4年半前。
2018年初,克拉玛依市某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员工张某利用职务身份,以为业主查询房产情况和房屋确认单为由,从相关单位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并将这些信息贩卖给某装修公司经理华某,从中获利5000元。
随后,华某将所获公民个人信息全部提供给下属销售经理天某用于招揽业务。在此期间,天某通过打电话方式不断向市民推销装修业务,同时,天某又将该信息分别出售给马某、郑某等5人,非法获利9.2万元。
马某获得该信息后,认为这是一笔“生意”,于是广泛收集信息,通过个人关系又从赵某处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并汇总,将其全部信息再次转卖至尉某等7人,从中非法获利2.75万元。
数万条公民信息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当做牟利的工具频频出售,换来的是公民频频遭受侵扰。最终,克拉玛依市公安机关顺线追击将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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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对马某、郑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三年半或缓刑的刑罚,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合计17.54万元,处罚金17.54万元。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5名被告人在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信,并支付赔偿金用于开展信息安全保护等公益工作。
“此案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有直接关系。”古灵江表示,在使用企业相关系统时,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账户和密码管理规定,导致系统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盗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留下可乘之机。
古灵江表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不仅给公民正常生活和信息安全带来严重影响,还会催生出电信网络诈骗等大量“下游犯罪”,威胁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那么,合法收集公民信息的单位应该如何做到有效保存?
“首先要建立健全所属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及管理制度,规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权限和范围。”古灵江介绍,还要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意识;监管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填补公民个人信息全流程、全环节的相关漏洞,及时整改完善;对确因工作需要接触相关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开展资格审查,提出严格的保密纪律要求。
当个人信息泄露,遭遇如“电话、短信轰炸”等侵害,应如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古灵江表示,如遭遇隐私侵犯,被侵犯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附带民事赔偿及精神损失费。如果发现有人在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应该尽快报警,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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