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大风刮过
老马惊恐发现
自家屋顶硬生生被隔壁家泡桐树给砸坏了
他赶紧找到邻居沈某
我这损失你得赔啊!
老马啊,没办法啊!风又不是我刮的,这是“不可抗力”。
一颗长高的泡桐树
这“飞来横祸”
要从老马家隔壁的树说起
几年前
隔壁邻居沈某在距离老马家西侧
大约80厘米的地方
种植了一棵泡桐树
树一天天见长
如今已经高9米多
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
泡桐树被大风刮倒
致使老马房屋西南角屋顶局部受损
老马修修补补
就花去了2000多元
树是你家的,修房子的钱你得赔我啊!
树木倾倒是大风刮的,属于不可抗力,我不赔。
多次交涉无果后
老马一纸诉状
将沈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所有或者管理的林木负有管理、维护的义务,应当对林木采取合理的修剪及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林木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本案中,根据沈某在庭审中的陈述,其种植的案涉树木距离老马家房屋很近,高度高于老马房屋,这明显增加了老马人身及财产受损的危险程度,但沈某未能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没有尽到谨慎注意和管理义务。同时,本案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综上,法院认为,沈某所有的树木折断造成老马房屋损害,沈某作为树木所有人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其对老马因房屋损害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谓不可预见,是指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对某事件的发生没有预知的能力。
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或克服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本案中
沈某在马某住宅旁种植树木时
应当知晓树木生长到一定高度
会成为邻居安全隐患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
林木折断、倾倒是非常有可能的
故沈某在紧邻马某住宅旁种植树木
不能称之为对损害结果不可预见
树木致人损害时
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推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疏忽、懈怠的过失,此时应当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举证证明其已尽管理、维护义务,且不存在主观过错。
本案中,树木折断导致马某房屋受损表面上看系由自然原因造成,但沈某种植的树木距离原告房屋如此之近,如果沈某能够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比如对树木进行修剪或者移栽,做到防范于未然,损害结果还是可以避免的,故不能称之为沈某对损害结果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
沈某对案涉树木
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维护
致使该树在大风中倒塌
其不作为与本次损害结果的发生
具有因果关系
因此
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
实际上还是所有人存在过错
故已构成侵权
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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