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法院探索小额诉讼工作新机制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促进小额诉讼程序价值发挥,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诉讼及保证审判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开拓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一系列探索与适用,打造了更加公正、高效、普惠、快捷的诉讼模式。截止目前,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616件,审结民商事案件4047件。其中,适用标的额在4.1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受理140件、审结65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8.1天,且受理审结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申请再审、无一信访投诉,小额诉讼审理工作跑出了“加速度”,实现了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小额诉讼审理工作运行态势良好,工作成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

及时召开党组会,迅速成立以民商事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庭室责任人为成员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工作计划和措施,协调人员调配、物质保障、考核管理,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顺利有序适用。专门组织民商事团队员额法官广泛参与调研活动,统一思想基础,切实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的功能和价值。  

二是强化立案识别。

对小额诉讼运行的各个环节作出统一规定,将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流程有效衔接。明晰适用边界,把识别的重点放在立案环节,立案审查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统一采用“标的+案由+案情”的主客观相结合的识别标准,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适用该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产生异议或发现不适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由团队按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通过职责明确界定和合理配置,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诉讼流程的无缝对接和诉讼程序顺利运作。

三是强化资源配置。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相关要求,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以速裁团队为依托,抽调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速裁团队3名员额法官成立小额诉讼工作组,负责办理城区范围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5个法庭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逐步形成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团队,审理庭室相对集中,一定程度上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形成案件简化协同效应,提高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效率。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审判工作管理办法》,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庭审、程序转化等进行细化规定,规范小额诉讼受理通知书等配套文书模板,明确监督管理及考核主体、内容、方式等,并狠抓制度落实落地。对小额诉讼案件立案、审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实行节点监督管理,将小额诉讼案件办理列入案件质效评查重点指标之一,审管办每月对各业务部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全程监督检查。为鼓励审判人员适用小额诉讼制度积极性,对承办小额诉讼案件员额法官实施单独考核,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产生的申诉、信访案件,实行无重大差错豁免考核。建立定期研讨机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会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查漏补缺,防止错误、瑕疵及信访发生。  

五是强化司法为民。

针对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多数无法在工作时间及时到庭,影响审理效率的实际情况,将小额诉讼案件开庭时间作出灵活规定,重心下移,改成晚上或周末开庭,采取巡回法庭、社区走访、就地审理等形式。对无法及时到庭的当事人建立个案微信群,在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后,进行视频庭审,方便群众诉讼,提升民众对审判工作的信任感。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当事人权利保护,强化公开告知,及时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在审理过程中随时向当事人讲解小额诉讼程序知识,充分释明小额诉讼风险,提升其对实体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同时,通过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专栏,举办陪审员和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会等途径,多措并举宣传小额诉讼程序,提高社会公众对小额诉讼的了解,打消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顾虑,扩大小额诉讼制度影响,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

编辑:焦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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