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做核酸,大庆多人被处罚!

疫情当前,仍有市民不配合防疫政策,不按时做核酸检测,对此,大庆市东湖公安分局零容忍,先后拘留了5人。

9月8日,东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入户排查时发现,家住乘风八区的超市经营者庄某,以自己身体不好为由,自疫情以来没有做过一次核酸检测,而且擅自营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9月10日,某快递公司快递员董某,在明知不做核酸检测违法的情况下,以忙为由,仍不按时做核酸检测,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当日,以“做核酸嗓子不舒服”为由,拒绝做核酸检测的居民高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通过数据对比,民警还发现了辖区内两名大学毕业生没有按时做核酸检测。其中女大学毕业生方某,认为自己在家里不出门,没必要做核酸检测;男大学毕业生卢某,在东湖某口腔诊所实习,疫情期间还在社区当志愿者,不做核酸检测的理由竟是“懒得做”。两个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郭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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