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网9月12日讯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泸州市公安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社会秩序的通告》。
《通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防疫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