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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您的假期余额已不足转眼间,大家就得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那么在不同的场合应该如何有效防疫?请接好以下“防疫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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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有话说
今天是中秋节小长假的最后一天
不少市民群众已经踏上归途
为了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
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节前发布的提醒
倡导所有跨市出行的市民返清后
应及时开展核酸“三天两检”
凭外市轨迹行程卡
可免费检测哦~
温馨提示来(返)清人员完成“三天两检”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外出务必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佩戴口罩与核酸检测
但有些人却不愿意配合
注意!
这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01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02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05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6 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广东疾控编辑 丨 小龙女、阿苗校对 丨 超责编 丨 禹你可能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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