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确定的贵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共5处)以及调整部分贵港市文物保护单位名称(1处),现予公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科学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妥善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落实保护措施,认真做好贵港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
1.贵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5处)
2.贵港市文物保护单位调整更名名单(1处)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贵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5处)
贵港市文物保护单位调整更名名单(1处)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中共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日报/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贵港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值班编辑 ▍黄倩倩
值班主任 ▍谢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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