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金融腐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人寿集团原董事长王滨决定逮捕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王滨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人寿原董事长王滨被“双开”:大搞金融腐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搞任人唯亲唯私唯利,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败坏,长期极度纵容甚至帮助其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毫无敬畏,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将公权力当作攫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官网资料上了解到,王滨于1958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2018年8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滨在金融行业从业超30年,其最受瞩目的两段履历是在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这两家保险集团都是中管副部级保险企业。

2022年1月,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王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提请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追认。

王滨履历:

1975年起先后在黑龙江南岔水解厂知青农场、石油部管道局三公司等处工作。

1983年07月—1985年07月,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商业厅、体改委员会工作;

1985年07月—1990年09月,历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0年09月—1991年0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06月—199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处长;

1993年12月—2000年01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备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江西分行副行长、江西分行行长;

2000年01月—2002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2年12月—2005年05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5年05月—2010年06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

2010年06月—2012年03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

2012年03月—2018年09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8年09月至今,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来源: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

综合编辑:韩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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