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汕头公安以排查安全隐患为基础,以打击违法犯罪为抓手,以守护人民安宁为目标,全力打好打、防、管、治“组合拳”,迅速掀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凌厉攻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中秋节假期期间,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以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针对假期交通规律特点,强化路面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昨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胡平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等的陪同下,先后来到中心城区万象城——苏宁广场商圈、沈海高速汕头站出入口和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指挥室督导检查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节日坚守一线执勤的民警、辅警表示亲切慰问和节日问候。
昨天上午,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提前部署足够警力,全面加强万象城、苏宁广场、群光广场等商业综合体门前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控,加大对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和打击力度,确保假期道路畅通有序。
上午10时多,一辆白色小汽车沿着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为贪图一时之快直接从非机动车道“钻”过,试图省下等候红灯的时间快速右转进入长平路,正在该处执勤的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
“驾车上路必须各行其道,你这种不按道行驶的行为容易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欲速则不达”之举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驾车,切勿心存侥幸。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几分钟后,又一辆不按道行驶的车辆被民警及时拦下。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外卖骑手沿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至长平金环路口时,直接从机动车道上通过,试图跟随小汽车左转进入长平路。
民警指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在路口左转或右转进入其他道路时应从人行道通过,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不能跟随其他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外卖骑手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遵章守法,不会再有类似的行为。
位于合胜百货广场旁的长江天山路口,一到节假日同样车流密集、人头攒动。上午11时许,一辆白色小汽车沿长江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无视竖立在道路隔离栏上的“禁止掉头”指示牌,直接在斑马线上掉头通过。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你知道你刚才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什么吗?”民警对该车驾驶员问道。该男子回头看了一眼指示牌,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告知其路口若设置了禁止掉头的指示牌,说明此处不能掉头,且长江天山路口毗邻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住宅区,平日车流量较大,在此处掉头容易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进而引发交通拥堵。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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