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这种气体碰不得!九江警方破获非法贩卖“笑气”案

近年来,“笑气”在国内悄然流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将“笑气”罐装后,销售到酒吧、夜店、KTV等娱乐场所。“笑气”吸后有欣快感,易受到年轻人追捧,可是一旦沾染,往往极易成瘾,大量吸食会产生头痛、失禁、神经损伤、瘫痪,甚至会因严重缺氧造成窒息当场死亡,危害极大。 

“笑气”离我们并不遥远

近日,九江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贩卖“笑气”案件,抓获涉案人员7名,查获40升装“笑气”37罐,4升装、1升装“笑气”360余个,共约3000kg,扣押一大批消音器、电子称等分装设备及5台涉案车辆,涉案价值高达50万余元。

8月初,柴桑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购买“笑气”,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背后隐藏着一个规模性多层级非法经营“笑气”犯罪团伙。

“笑气”虽未列入管制毒品,但成瘾性和危害性极大,柴桑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大力支持指导下,紧盯线索,锲而不舍,多方位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樊某、陈某等7人,并于9月10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柴桑区某私房内将该犯罪团伙7名成员全部抓获,彻底摧毁了一个特大分装仓库。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陈某等7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笑气”是什么?

”笑气”学名氧化亚氮,又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味甜气体。最开始“笑气”作为麻醉剂,运用在医疗上。直到现在,“笑气”仍然在急救、分娩、牙科、烧伤、美容整形等多个临床学科被用作吸入镇静镇痛药物。同时也运用在食品加工业,最常见的,就是做蛋糕的时候往奶油注入一点"笑气",奶油的体积就会变大,更便于做造型裱花,故又称为“奶油气弹”。

目前,“笑气”主要以“嗨气球”的方式出现在KTV等场所,俗称“吹气球”,就是在气球里面加入“笑气”然后吸入。由于吸食后出现短暂的欣快感,致人大笑,不少年轻人视为聚会时“调动气氛”的物品。

“笑气”有什么危害?

人吸入“笑气”后,会丧失痛觉,同时会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该气体得名“笑气”。长期吸食“笑气”,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危害丝毫不亚于毒品。

据资料显示,吸食“笑气”主要有以下几种危害:

一次性大量吸食使人体无法获得足够的氧气维持人体正常的需求,可导致缺血缺氧昏迷甚至死亡

长期慢性的大脑缺氧状态可致记忆力下降、情绪低落、冷漠、甚至痴呆

大量吸食会出现幻觉,诱发精神疾病,而且对已经有一些基础疾病的人而言,还可能诱发癫痫、心律失常

长期吸食会导致维生素B12缺乏,进而导致神经系统疾病,这是最常见也是危害极大的症状。患者主要表现为下肢麻木、步态不稳、肌肉萎缩甚至肢体瘫痪

目前“笑气”在我国被列为危险化学品管控,虽然没有被列为毒品,但并不意味着它的危害性不大。吸食“笑气”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后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容易让人产生依赖,其危害性不亚于毒品。国家对其已经开始进一步管理管控。

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如吸食毒品一般,吸食“笑气”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吸食“笑气”或者为了吸食而购买“笑气”的行为,通常会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或“非法持有危险物质”处以行政处罚,给予行政拘留。

而对于生产、销售“笑气”的行为,则会视其是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追究非法经营的刑事责任;或者是经营“笑气”过程中是否具有足以产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被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等。

核  发 | 汪秋平   审  稿 | 余思颖    编  辑 |杨 舒

素材来源 |柴桑区公安局、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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